首页 | 新闻频道 | 达州政务 | 新闻发布会
部门 | 领导活动 | 市民频道 | 媒体看达州
外宣 | 经济纵横 | 图片频道 | 网上会客厅
旅游文化 | 美食天地 | 健康生活 | 数码科技
达州汽车 | 达州律师 | 人才招聘 | 教育频道
黄页大全 | 达州房产 | 达州论坛 | 达州博客
抗震救灾专题 | 达州人大 | 巴渠文化 | 文艺网
改革开放30周年 | 平安奥运 | 达州体育 | 茶叶
达州两会 | 共青团 | 地税 | 红旗影城 | 互联网
新闻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网 >> 政务频道 >> 政府文件 >> 正文

 

达州市促进震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作者:佚名    政务来源:达州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6

 

 根据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灾害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有关精神,为促进震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拉动经济增长,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舆论引导,坚定市场信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地加强震后房地产业发展的舆论宣传。随着市委、市政府“高标准、超常规、大跨越”的工作定位,“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建成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的发展定位,“一主、三化、四战略”的路径定位,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企业的强势入驻,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快速推进,“中国气都”正在形成,秦巴地区区域性中心特大城市正在提速规划建设。加之我市加大了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制定了科学的应对措施和应急方案,洪涝灾害对达州没有太大影响。良好的自然地质安全条件,达州跨越发展日新月异,房地产开发市场前景广阔。宣传部门要牵头制定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宣传方案,7—10月分阶段、分主题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强力宣传。房产管理部门适时举办房地产推介会、房交会,搭建好房产宣传销售平台。

    二、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确保灾民安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集中住房建设。重点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倾斜安置地震毁坏房屋的灾民,保证低收入群众居有其屋,建立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体系。

    三、扩大个人住房消费贷款。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个人住房的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个人自用住房,首付款按10%执行,最长期限为30年。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严厉打击各种骗贷骗资行为。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机制,控制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发展和做大担保公司,发展担保业务,加强房地产融资工作,加强对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监管,规范担保行为,健全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鼓励其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加快开发“直贷式”住房贷款产品。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动,及时修补开发企业资金链,多渠道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对地震受灾开发企业,按上级已贷资金规定,实行半年宽限期。配合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对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金融服务。对因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宽限期内,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有效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保障土地供应。对房产企业是否遭受地震灾害进行科学认定,确遭受地震灾害的企业,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审定总平面方案的前提下,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依照地块分宗规划红线,并在缴清分宗地块的地价款后,凡符合城镇规划,具有地块分宗条件的,可分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地震灾害导致企业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开发建设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可将其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有条件开发建设的企业,国土部门应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尽量提供净土地和熟地,解决开发商与群众因房屋拆迁、居民安置等带来的问题。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适时推出限房价供地。对开发企业土地出让金按国土资发〔2008〕86号文件精神,实行合同约定,分期征缴。开发企业在获得土地后按适当比例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并用抵押物抵押未交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前缴纳剩余部分出让金。对已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开发企业因地震灾害不能按合同约定期缴纳土地款的,开发企业可提出延期缴纳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地价款可延期6个月缴纳,延期内企业不缴纳滞纳金。对已购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广厦房、解危解困房等,上市出售缴纳土地出让金按成交价的1%执行。

[1] [2] [3] 下一页


 参与 达州市促进震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文章的讨论 返回频道主页
 

 最新资讯

  图片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