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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将专项投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教发(2007)20号〕。我国将在“十一五”乃至以后共分三个阶段,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中西部地区的地(市、州、盟)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旗)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即第一阶段(2008-2010年)建190所特殊教育学校,第二阶段建500所特殊教育学校,第三阶段建460所特殊教育学校。“十一五”期间,共安排中央专项投资6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4.5亿元(其中:新建学校65所,投资2亿元,改扩建学校125所,投资2.5亿元),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投资1.5亿元(其中:新建学校0.5亿元,改扩建学校1亿元)。中央专项投资对县级新建学校重点给予倾斜,每校按300万元补助,原则上不要求地方配套。对地级新建学校建设项目投资实行包干使用,每校补助300万元,缺额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对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投资实行包干使用,每校补助200万元,缺额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对项目学校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每校补助8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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