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第三阶段煤矿关闭任务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53号)转发你们。同时,根据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切实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第三阶段(2007年8月31日前)关闭16家煤矿的任务,实现我市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第三阶段关闭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要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第三阶段关闭矿井任务。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第三阶段关闭的煤矿要按川府办发电〔2007〕53号要求,将各被关闭煤矿的具体关闭时间于2007年7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经委。同时,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分期分批依法实施关闭。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对关闭矿井实行“县长负责,逐级、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迅速逐矿落实淘汰关闭措施。第三阶段关闭煤矿的关闭时间:川府发电〔2007〕33号文件确定的30个煤矿安全重点产煤县(市)的关闭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前,通川区关闭煤矿的关闭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在此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矿井,必须立即无条件关闭。
四、直接关闭矿井的关闭工作必须按国务院446号令的要求关死、关实。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的矿井,务必在规定的关闭时间前停止生产,停止供电,停供、封存火工产品,并抓紧做好资源整合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五、强化对被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关闭矿井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每个被关闭煤矿要明确一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该矿关闭前的安全工作和关闭工作;公安、国土、安监、电力和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也要逐矿落实专人加强具体监管,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尤其要防止出现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已关闭矿井的非法生产。
二○○七年七月九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第三阶段煤矿关闭任务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53号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6〕44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7〕3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打好我省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完成国家下达的第三阶段煤矿关闭任务,实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省政府决定第三阶段关闭150处矿井(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第三阶段关闭的150处煤矿名单是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和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后报省煤矿整顿关闭厅际协调小组审查确定的。各级要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第三阶段关闭矿井任务。
二、关闭矿井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82号文件要求,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关闭决定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按照省政府对关闭矿井实行“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迅速落实关闭责任部门、责任人,逐矿落实淘汰关闭措施。第三阶段关闭的150处煤矿的关闭时间:川府发电〔2007〕33号文件确定的30个煤矿安全重点产煤县(市、区)第三阶段关闭的矿井关闭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前,其他县(市、区)第三阶段关闭的矿井关闭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在此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矿井,必须立即无条件关闭。要求直接关闭的矿井,必须按照关闭炸封矿井的要求完成关闭任务。
(二)直接关闭矿井的关闭工作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1.吊(注)销相关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线路、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的矿井,务必在规定的关闭时间前停止生产,停止供电,停供、封存火工产品,并抓紧做好资源整合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关闭封井前要制订周密的关井方案和处置预案,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告本市(州)、县(市、区)关闭矿井名单和关闭时限,并将关闭矿井工作进度报告省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和煤矿整顿关闭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的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对被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定期巡查,防止出现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防止已经实施关闭的矿井非法生产。
附件:四川省第三阶段关闭矿井名单
附件:
四川省第三阶段关闭矿井名单(达州)
|
序号 |
县 别 |
矿井名称 |
生产许可证 |
安全可证 |
采矿证 |
设计(核定)能力(万吨/年) |
|
1 |
达 县 |
达县金檀乡兴隆湾煤厂 |
X221602033Y4 |
5117211108B |
5100000630094 |
3 |
|
2 |
达 县 |
达县炉子槽煤矿 |
X221602030G3 |
5117210651B |
5100000730080 |
3 |
|
3 |
达 县 |
达县碑高乡宗剑煤矿 |
X221602019Y2 |
5117210114B |
5100000420421 |
3 |
|
4 |
大竹县 |
大竹县柏林镇柏煤村二工区煤矿 |
X221606031G2 |
5117241383B |
5100000430344 |
3 |
|
5 |
大竹县 |
大竹县乌木乡芭蕉湾煤厂 |
X221606052Y1 |
5117240403B |
5100000420856 |
3 |
|
6 |
大竹县 |
大竹县柏家乡五煤厂 |
X221606030Y2 |
5117241433B |
5100000530213 |
3 |
|
7 |
万源市 |
万源市长石乡四村煤厂 |
X221605047Y2 |
5117811536B |
5100000530535 |
3 |
|
8 |
万源市 |
万源市竹源煤业有限公司长石煤矿(竹坪口井) |
D221605018Y1 |
5117811213B |
5100000510128 |
3 |
|
9 |
万源市 |
万源市石岗乡太阳沟煤矿 |
X221605032Y2 |
5117811609B |
5100000520619 |
3 |
|
10 |
开江县 |
开江县天师镇一马门煤厂 |
X221604018G2 |
5117231287B |
5100000330281 |
3 |
|
11 |
开江县 |
开江县焦化厂(煤矿) |
X221604021Y1 |
5117230381B |
5100000330279 |
3 |
|
12 |
宣汉县 |
宣汉县新农乡堰兴煤厂 |
X221603065Y1 |
5117220683B |
5100000330681 |
3 |
|
13 |
宣汉县 |
宣汉县凉风乡兴壤煤厂 |
X221603018Y3 |
5117220977B |
5100000520419 |
3 |
|
14 |
宣汉县 |
宣汉县凉风乡洞河坝煤厂 |
X221603042G2 |
5117220194B |
5100000620312 |
3 |
|
15 |
宣汉县 |
宣汉县天生镇桐子树煤厂 |
X221603048G2 |
5117220361B |
5100000420061 |
3 |
|
16 |
通川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