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渠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力度,监督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征收管理社会抚养费,全面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
3月中旬,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县贯彻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前,组织人大机关的12名干部深入涌兴镇等16个乡镇明察暗访,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3月12至13 日,他们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3个组,实行随机抽样,通过查阅户口资料、财务帐目、计生台账、,走访幼儿园、村委会、计生对象户和群众等方式,检查了部分乡镇贯彻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情况,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3月20日,渠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人口与计生工作尤其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降低标准征收现象相当普遍!”
“漏征和放弃征收现象较多!”
“截留社会抚养费现象比较普遍!”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混乱!”
委员们用详实的数据、确切的事例,发表了自己意见。
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作出《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指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存在的五大问题,提出了五点工作建议,要求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贯彻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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